近期有不少人準備移民離開香港前往英國、澳洲、加拿大、台灣等地,不論你出走外國工作、讀書或工作假期都要進行離港清稅,本篇提供事前準備、要求文件、程序步驟、所需時間、退稅,以及不清稅會否有後果、與強積金MPF之關係等作簡易教學。
為何離港要清稅?
離港僱員有所謂「清稅」的手續,根據《稅務條例》僱員須繳交薪俸稅,即將離港超過一個月,無論之後是否計劃回港,都需要通知稅務局,以便稅務局決定該僱員是否須在離港前繳清稅款。如果僱員因工作關係須經常離港,則有豁免而無須通知稅務局。
不清稅有後果?
稅局有權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未清繳稅款的人士離港,另外,如你以永久離港為由想取回MPF,強積金受託人有機會要求你提供「同意釋款書」以作其中一項離港證明文件。
辭職時僱主會為你準備IR56G表格
辭職及通知公司將會移民或離港讀書等,公司會扣起你的最後一個月人工,並會為你準備IR56G表格及糧單,讓你可到稅局完成清稅手續,你必須完成清稅及提供「同意釋款書 Letter of Release」預僱主,方可獲得最後一個月人工。
留意,至少預備一個月前通知公司,公司需要時間準備填寫表格。
離職時未通知僱主,需準備「自我聲明」
如你有全職工作,但離職時沒有向僱主透露移民或離港讀書等,將不會獲僱主提供IR56G表格,你需準備一份「自我聲明」文件,以A4白紙、手寫或電腦打皆可:
– 申請人全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
– 稅務編號(如有)
– 離港日期
– 最後僱主的名稱(公司全名)
– 職位名稱
– 最後聘用日期(last employment date, 與辭職信上最後工作日期相同)
– 由今年4月1日至最後聘用日期的總薪金(包括所有津貼、OT薪水等,如未有確實金額,可寫上estimated salary)
– 申請人的簽署
清稅所需文件
1. 香港身分證明文件
2. 公司提供的IR56G表格、糧單 【如沒有IR56G,請帶備僱主提供 IR56F表格(如沒有,請提供僱員合約並顯示合約完結日、公司reference letter、已簽署的「自我聲明」)】
3. 免稅額證明文件(例如供養弟妹學生證副本、慈善捐款等)
程序步驟及需時
所需時間:約1-3小時
1. 去到稅務大樓一樓取籌查詢所屬評稅組別及樓層
2. 與評稅主任會面及填妥報稅表
3. 評稅主作進行評稅,約1至2小時後有初步結果
4. 收到評稅主任通知並取得稅單,即往1樓郵局(現金/EPS)或自動櫃員機交稅
6. 支付稅款後,再到稅務大樓7樓交回繳款收據,確認後可獲稅局發出同意釋款信(2封,分別予僱主與僱員)
7. 交回僱主以取得最後一期薪水。
清稅需要預約嗎?
一般不用預約,直接去灣仔稅務大樓即可。
可以申請退稅嗎?
香港通常會有退稅,一般不用再申請,離港後稅務局才寄出退稅支票,最好保留一個香港銀行戶口,讓在港親友代為存入支票。